我省召开2018年省级总河长会议
5月9日,河南省副总河长、副省长武国定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委托主持召开了河南省省级总河长会议,审议河南省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河(湖)长制三个行动计划(2018-2020年)3个文件,审定河长巡河、省级联合执法2项工作制度。
武国定传达了省第一总河长、省委书记王国生、省总河长、省长陈润儿关于召开省级总河长会议的批示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汇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河长制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排,对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进行了逐项说明。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后,原则通过审议事项。
武国定充分肯定了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一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厅的积极工作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总体达到了预期目标。并体现出了领导率先垂范、工作推进迅速、部门协作有力、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初显成效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同时,也存在着上下推进不平衡、各市之间发展不平衡和专项行动、督导考评等单项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面对河长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理清思路、把握关键,确保实现河长制工作的新突破。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总体安排抓好落实,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努力实现由“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由“河长制”向“河长治”、由“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的“三个转变”。要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构建河南省河(湖)长制工作“4+8+10”的总体布局:“4”是指《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南省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河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和《河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4个指导性文件。“8”是指由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6个部门贯彻落实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国土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的河湖划界确权实施方案以及由省河长办制定的综合治水示范市(县)建设方案等8个专项方案。“10”是指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出台的10项工作制度。要结合当前河湖管护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河湖突出问题联合执法等四个重点行动。三要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合力将河长制工作引向深入。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要坚决扛起治水责任,对自已负责的河流,要掌握底数、摸清情况,找出解决办法,一河一策进行管理维护,要经常巡河、察看水情,积极协调各类水事矛盾,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各位省级河长6月底之前都要开展一次巡河调研。二是要落实部门责任,搞好协作配合。河长制是水利部门牵头,但具体任务需各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自己职责任务,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首先是要把河长制六大任务统筹起来。同时,各个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和我们正在实施的节水行动、国土绿化行动、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合力将河工制工作引向深入。
省政府副秘书长万旭,省政府副秘书长朱良才,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杨新生出席会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省河长办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省河长办)